机构优势--本机构前身是河南省司法厅批准的最早的省直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机构(机构历史沿革为河南建科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目前是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机构专业最全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工程检测、工程设计、工程造价三个专业司法鉴定资格和能力。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实现一家机构独立无缝衔接开展质量、修复方案、修复费用和造价的司法鉴定工作;能够实现司法审判、仲裁机构与一家机构对接即可完成案前和诉中鉴定工作;即节约鉴定时间、又保障了鉴定工作贯穿衔接全过程、鉴定工作从案情评估、证据收集、质量鉴定、修复(加固、整改)方案鉴定、修复费用(造价)鉴定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一站式委托,一站式全流程、全专业、全栈化集群服务。不但切实减轻诉讼当事人诉讼鉴定成本,还进一步降低司法机关技术部门和业务审判部门多次委托办理的工作量。
鉴定意见更加充分、科学、合理。有效避免了一个案件由多个鉴定机构参与,各阶段无法有效衔接、意见不清、相互扯皮推诿,致使鉴定工作时效和鉴定意见合理性难以保障。
一、质量鉴定
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可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承担,两个机构的人员、设备、技术统筹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统筹管理,技术能力和意见的科学性能够有效的保障。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钢结构、主体结构、幕墙、室内环境、建筑节能等全领域的质量鉴定。
二、工程设计、修复方案鉴定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设计甲级)根据本机构(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或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出具的质量鉴定意见书无缝衔接开展加固维修、修复修缮方案的鉴定工作,即熟悉质量工作又直接切入修复修缮方案能够深入的了解案件的整个经过和过程细节,使鉴定意见更充分、更合理、更科学,为司法审判、仲裁机关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审判依据。
三、工程造价、修复方案鉴定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造价甲级)根据本机构(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或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出具的设计方案(修复方案)鉴定意见书无缝衔接开展工程造价、修复费用的鉴定工作,即熟悉质量工作又直接切入修复修缮方案能够深入的了解案件的整个经过和过程细节,使鉴定意见更充分、更合理、更科学,为司法审判、仲裁委、纪委监委等办案机关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审判依据。
四、运用互联网信息化全栈服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受托案件及案件的往来材料和相关数据进行管理和存储,对鉴定流程、时间、程序、函件进行全流程的 数据化管理。除利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系统外、较早的自建了信息化协同工作平台、确保每个案件办理的及时、科学、公正、公平。同时利用阿里云OOS对象存储系统进行异地容灾备份存储,确保每一个受托案件的鉴定档案和数据资料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