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7月至12月人工费、机械 人工费、管理费指数的通知
2023-12-29 18: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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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消技〔2023〕35号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
关于发布2023年7月至12月人工费、机械
人工费、管理费指数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现行2016定额、2019定额、2020定额相关说明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现发布2023年7月至12月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
注:1、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作为调整各类费用差价的依据,只计税金不计费用。2、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价、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的依据。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执行各类指数。